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2026年秋季招生简章
来源: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    时间:2026-06-09    作者:

1.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指导,依法保障适龄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切实做好学校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2.招生对象

(一)义务教育

招收6—15周岁持有残疾证的听力障碍、视力障碍、智力障碍等残障儿童、少年。

(二)职业高中教育

招收14—20周岁持有残疾证、已完成初中学业且具有初中毕业证的应届听力障碍、视力障碍、智力障碍学生。

3.招生流程

(一)预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6月14日(周日)24时

(注:录取结果与预报名时间先后无关)

(二)预报名方法

由家长扫下述二维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二维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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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1、学校根据报名信息电话通知面试评估安排,由家长或监护人带领学生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名及参加评估。

2、携带报名材料:

(1)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和孩子的户口均需提供;复印要求:户主页、第一监护人页、第二监护人页、学生页共4页复印在A4纸上)

(2)外来务工情况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6)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7)初中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电子毕业证打印件。

(8)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本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4张、1寸彩色免冠证件4张(均为蓝底)。

(10)学生近期(2026年5月以后)体检报告(须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的有肝功能表面抗原、心电图检查等结果的体检报告),智力落后学生需持有医院检查报告及近一年内智力筛查结果(韦氏智力筛查)一份。

(四)等待录取通知

学校根据报名与评估情况以电话形式通知家长录取情况。

4.招生说明

(一)新生入学一周为观察期,一个月为试读期。试读期间如发现有不适合入校就读情况,建议加强康复以便满足入学条件后再次入学。

(二)家长不得隐瞒学生的疾病史(攻击行为、自虐行为、心脏病、癫痫病、哮喘病、多动症、精神分裂症、传染病等),如因隐瞒病情而造成的一切安全问题责任由家长自负。

(三)学校将按照学生当前能力进行均衡编班,编班结果一经公示不再调整;不适合编班就读的学生,遵循自愿原则,以免费送教上门形式进行就读安置。

(四)曾在他校就读学生,报名时需提供在学证明,经学校面试及试读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学手续。

5.联系我们

报名咨询电话:0471—2833062

学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南口民政福利园区内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可乘坐公交K2、K4、34路于呼和浩特市民政福利园站下车,乘坐地铁2号线于帅家营站下车,向东至民政福利园区。

特别提醒:本校的招生报名及入校评估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诈骗!



来源: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

责任编辑:景怡瑄

复审:索彩凤 黄晓玲

终审:弓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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