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全区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内残工委发〔2025〕3号)要求,经基层单位申报、逐级审核推荐,报审内蒙古自治区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后,呼市残联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全面深入考察,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广泛征求意见,最终确定我市5名自强模范、3个先进集体和2名先进个人为全区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正式推荐对象。
为切实强化社会监督,确保评选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现将我市推荐全区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及其主要事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至8月2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欢迎通过来访、信函、电话等方式,实名反馈拟推荐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问题。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单位反馈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需注明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如无异议,将按程序推进推荐工作。
受理部门:呼和浩特市推荐全区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社会工作部纪检监察组。
受理电话:0471-3966971 、0471-5181023
电子邮箱:hhhtscl@163.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区4号楼521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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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推荐全区自强模范
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8月13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残疾人联合会
初审:王乐 陈琳
复审:索彩凤 迟浩
终审:弓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