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盲人医疗按摩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残就〔2025〕30号),现将2025年全区盲人医疗按摩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递交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25日。
二、评审对象
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医疗按摩教学机构中从事医疗按摩、医疗按摩教学的盲人(视力残疾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人员。已达到退休年龄的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职称评审。
三、评审条件
(一)医疗按摩师(初级)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盲人按摩大学本科(含中、西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在医疗机构从事按摩临床见习工作一年期满;或盲人按摩大学本科(含中、西医大学本科)毕业,于2009年9月1日前取得《盲人医疗按摩士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在医疗机构从事按摩临床见习工作一年期满;
2.盲人按摩大学专科(含中、西医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在医疗机构从事按摩临床见习工作一年期满后,从事医疗按摩临床工作二年以上;或盲人按摩大学专科(含中、西医大学专科)毕业,于2009年9月1日前取得《盲人医疗按摩士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在医疗机构从事按摩临床见习工作一年期满后,从事医疗按摩临床工作二年以上;
3.盲人按摩中专毕业,取得《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在医疗机构从事按摩临床工作五年以上;或盲人按摩中专毕业,于2009年9月1日前取得《盲人医疗按摩士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在医疗机构从事按摩临床工作五年以上。
(二)主治医疗按摩师(中级)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盲人按摩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含中、西医大学本科、大学专科)毕业,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按摩师(初级)工作四年以上;
2.盲人按摩专业中专(含中、西医中专)毕业,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按摩师(初级)工作六年以上。
(三)业绩成果要求
1.申报人员须持有效《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申报评审。
2.申报医疗按摩师(初级)资格的人员须提交个人工作总结或病例分析一篇(不少于1000字)。
3.申报主治医疗按摩师(中级)资格的人员须提供学术论文(省级以上医学刊物发表过的)或任现职以来个人工作总结或病例分析一篇(不少于2000字)。
四、申报程序要求
(一)线上注册申报
1.申报人员通过其所在医疗机构进行申报,提交符合规定的书面申报材料(见附件)。盟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帮助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然后由所在医疗机构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5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盟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需协助申报人员完成填写及完善申报材料工作。
(二)公示报送,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线下材料需加盖医疗机构和盟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公章。盟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将初审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线下材料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二)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
(三)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行为的,经调查核实,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由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限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六、评审程序
(一)评审工作与方式。医疗按摩师和主治医疗按摩师资格评审采取理论面试答辩、临床实践操作测试与申报材料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须参加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组织的全区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由自治区盲人医疗按摩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简称“中评委”)评审。
(二)评审结果公示。2025年度盲人医疗按摩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于评审工作结束后在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公示后上报。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自治区人社厅备案,被公示人员取得职称资格起算时间为评委会通过时间。
(四)费用。职称评审工作中产生的食宿费、考务费、评审费由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承担,交通费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0471-3966982